哭:怎么忘掉让我做了7年情人的男人 人生的苦果
临近毕业,我开始忙碌地出入各式招聘会,四处投简历,但直到离开校园,我的工作问题也没有解决。于是,我又回到那间会所,开始做全职。
遇见汤城是在2008年11月3日。那天,他被一群人拥进包房,见了我,很客气,很生分,不像别的客人喜欢动手动脚。他大约30岁,穿一身质地很好的西服,鼻梁很高,很英气。和身边的朋友聊了一会后,他发觉我正盯着他看,笑着说:“你去唱首歌吧?”我摇了摇头,说:“今天我心情不是很好,不想唱。”“你们这里谁唱得好?”他的朋友马上问。于是,其余几个女孩一个接一个地唱起来。
别人唱歌,我就不得不多陪着喝些酒了。也不知是第几杯了,当我准备再敬他时,他夺过酒杯正色道:“别喝了,女孩子喝太多酒会伤身体。”
只是很普通的一句话,就因为出现的场合不同,我一下子被眼前的他感动了。既然他不想我再喝酒,作为回报,我便拿起麦克风唱了一首王菲的《又见炊烟》。从大三开始,我便喜欢听老歌了,越伤感越落寞的越喜欢。他听得很认真,离开时,要去了我的手机号。
第二天我就接到了他的电话,没想到我们越聊越有兴趣,第四天,他约我见面。
那天,我们在一家咖啡屋坐到很晚,我说了自己的故事,他也谈了他破碎的童年,严厉的父亲,可怜的母亲,还有他的奋斗。他说他从未和别人说过这么多。 那一瞬间,我很感动,心中涌起一种久违的感觉。可临走,他居然从包里拿出一沓钱递给我。我拒绝了,跑出了咖啡屋。
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,我终于忍不住流出了眼泪。他开车在后面一直跟着我,走了好久,又跑上来拉我上车。我无法拒绝他的眼神,坐到了他的车上。他再次把钱递给我,我说:“钱太多了,请问你有什么需要?”他笑,说我是个倔丫头。
那晚,我跟他去了酒店。第二天一早,我在枕边看见了一沓钱,比咖啡厅的那沓厚很多。我拿着钱推开卫生间的门,对正在刷牙的他说:“你听着,我来这里是因为我高兴。”说完将钱扔在他脸上。一转身,却被他牢牢抱住。
从那一刻起,我人生中的第二次恋爱开始了。长这么大,我从未被人如此呵护过,早上,他会开车给我送早餐;中午,他接我出去吃饭;晚上,他带我去酒店,或者去我租的房子里。他劝我不要去会所上班了,我就去找了文员的工作,试用期只有500元钱,在以前,我是绝对不会做的。2008年圣诞节,他送我一台红色笔记本电脑和一套学习软件,让我努力考个本科文凭。
我一直以为,我们之间是有未来的,要不然,他为何对我这么好,为何要我离开会所找份正经工作?如今,他一句“婚前的放纵”就将我的一切毁了。
这两个多月来,我没有一天不想他,不念他,可我不敢去找他,我又能以什么资格去找他呢?这一次的痛,比初恋时受的伤还要深,但这一次,我没有资格恨任何人,这人生的苦果只能我独自去品尝!
(口述实录 文中人物为化名)
苦恼!男友你为何总拿我和她人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