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栖动物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:2011-01-08 04:33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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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因不详 从周元路往左三百米,有一条胡同,叫儒学巷,很雅的名字。我和李勇都住在这个叫儒学巷的地方,但是我们都是一些小生意人,祖祖辈辈都是,根本与儒字沾不上边儿。不同的是,我读过高中,李勇只读初中就辍学了。
按这个文化层次上说,我应该比李勇多喝几年的墨水。而李勇的理论水平显然比我高出不知多少倍。比如,李勇说,人嘛,就是一动物,甚至比动物还低级。我不以为然,通常不是说人是高级动物吗?怎么变低级了呢?李勇一脸不屑的样子,你懂个屁!在性方面,动物与动物之间可以互相交配,人能行吗?要受辈份伦理,身份高低或年龄特征的制约,怎么能轻易说人是高级动物呢?
谭咪每天都从儒学巷经过,她住在油嘴巷里,出入必须经过儒学巷。
谭咪从儒学巷经过的时候,我的目光会从东头一直送她到西头,或者从西头送到东头。而且我心里仿佛揣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。这事儿不用说,我暗恋上了她。谭咪这姑娘啊,不仅身段好,相貌佳,而且眉眼和嘴鼻之间流露出的一种特有气质,说不准,也不好形容,姑且就叫做高傲吧。反正,女孩子有了那种气质后,男孩子的魂魄就飞离自己的身体了。况且,谭咪好像对我的印象不错。每次路过的时候,会脉脉含情地瞅我一眼,然后两颊绯红地在我目光里跳动着青春的身体。谭咪离开的脚步声,似乎比钢琴曲还动听。
有一天夜晚,月光十分皎洁。连常常被阴影覆盖的儒学巷,都星星点点地撒满白金碎银似的。我刚想在墙角方便一下,便从西边晃来两个人,我赶紧猫似地躲藏起来。一男一女的对话,在寂静的夜里十分清脆。男的说,咪咪,我怎么就那么爱你呢?女的说,讨厌!等走近一看,是李勇和谭咪。李勇搂住谭咪水蛇一样的腰,谭咪的身子几乎粘在李勇的怀里。
那一夜,我失眠了。我盯着窗外移动的月光,直到天亮。
不久,谭咪嫁到我们儒学巷,成为我们儒学巷的媳妇儿。
那一段时光,我经历失眠之后,睡眠出奇地好。而且能吃,身体一下子重了二十来斤。我妈说我,再吃,猪一样,怕是连媳妇儿都难找。我才不管呢,我不想找媳妇儿,媳妇儿有什么好的。我这样反驳我妈的时候,我妈的眼里含满了泪花。我妈跟我爸说,这孩子,怎么给你们老王家传宗接代哟!
事实证明我的观点不全是错的。李勇和谭咪结婚两年后离了婚。他们的婚姻离得十分突然,好像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,砸在儒学巷平静的水面上。我妈又说,这俩孩子,怎么那么糊涂,小丹丹可怎么办?丹丹是谭咪的闺女,才一周岁。李勇和谭咪离婚后,我妈催我找对象的次数明显减少。我妈有次往我碗里夹一块又大又肥的红烧肉,语重心长地交待我,找对象这事儿,跟生孩子不一样,急不得。
据说,谭咪婚前就有一个相好的,而且和谭咪仍有来往。
得承认,李勇不是一般的李勇。不久,刘梅上了李勇的床。李勇骄傲地对我说,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,两条腿的女人啊,大街上多的是。是啊,尽管两条腿的女人多,我还是知音难求。李勇不同,随手拈来,如囊中取物。
刘梅与李勇的战争,也是从丹丹那点火的。刘梅不能容忍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睡在他们的屋里。刘梅的态度十分坚决,要么要丹丹,要么要刘梅。这道简单的选择题,让李勇无所适从。
令人想不到的是,谭咪并没有跟上自己相好的。她的那个他,已经移情别恋了。所以,在李勇骑虎难下的时候,第一个想到的是谭咪。李勇劝谭咪,带上丹丹吧。谭咪当初一时头昏,现在冷静了,丹丹毕竟是自己的闺女啊。
在儒学巷,最忙的人,不用我说,也能猜出他是谁?李勇嘛,对极了!这小子现在真的最忙,他忙完刘梅忙丹丹,忙完丹丹忙谭咪,忙完谭咪再忙刘梅,周而复始,如一只永不停息的陀螺。忙里忙外,忙上忙下,忙左忙右。在李勇人生最忙的时期,我轻松找到了自己的幸福。我结婚,而且很快有了个大胖小子。
尽管李勇很忙,那一天我们还是坐到一个酒桌上。一个胡同光腚长大的,没有一点儿亲情是胡扯的。我说,我请客,喝两盅。
在酒精的作用下,李勇的脸红极了,像抹了一层颜色。鬓角的白发一根根的,历历可数。脸上爬满皱纹,如一张揉碎的废纸。我说,喝吧,哥,别考虑那么多。我和李勇同岁,他长我七天。我说,哥,你说得对,人就是动物,名副其实的低级动物,再高级也高级不到哪儿去。不过呢,动物跟动物还是有区别的。比如你我,我是一栖动物,你是两栖动物。
李勇听得一愣一愣的,端在手中的酒杯洒出雨点般的水珠儿。跟谁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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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这个文化层次上说,我应该比李勇多喝几年的墨水。而李勇的理论水平显然比我高出不知多少倍。比如,李勇说,人嘛,就是一动物,甚至比动物还低级。我不以为然,通常不是说人是高级动物吗?怎么变低级了呢?李勇一脸不屑的样子,你懂个屁!在性方面,动物与动物之间可以互相交配,人能行吗?要受辈份伦理,身份高低或年龄特征的制约,怎么能轻易说人是高级动物呢?
谭咪每天都从儒学巷经过,她住在油嘴巷里,出入必须经过儒学巷。
谭咪从儒学巷经过的时候,我的目光会从东头一直送她到西头,或者从西头送到东头。而且我心里仿佛揣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。这事儿不用说,我暗恋上了她。谭咪这姑娘啊,不仅身段好,相貌佳,而且眉眼和嘴鼻之间流露出的一种特有气质,说不准,也不好形容,姑且就叫做高傲吧。反正,女孩子有了那种气质后,男孩子的魂魄就飞离自己的身体了。况且,谭咪好像对我的印象不错。每次路过的时候,会脉脉含情地瞅我一眼,然后两颊绯红地在我目光里跳动着青春的身体。谭咪离开的脚步声,似乎比钢琴曲还动听。
有一天夜晚,月光十分皎洁。连常常被阴影覆盖的儒学巷,都星星点点地撒满白金碎银似的。我刚想在墙角方便一下,便从西边晃来两个人,我赶紧猫似地躲藏起来。一男一女的对话,在寂静的夜里十分清脆。男的说,咪咪,我怎么就那么爱你呢?女的说,讨厌!等走近一看,是李勇和谭咪。李勇搂住谭咪水蛇一样的腰,谭咪的身子几乎粘在李勇的怀里。
那一夜,我失眠了。我盯着窗外移动的月光,直到天亮。
不久,谭咪嫁到我们儒学巷,成为我们儒学巷的媳妇儿。
那一段时光,我经历失眠之后,睡眠出奇地好。而且能吃,身体一下子重了二十来斤。我妈说我,再吃,猪一样,怕是连媳妇儿都难找。我才不管呢,我不想找媳妇儿,媳妇儿有什么好的。我这样反驳我妈的时候,我妈的眼里含满了泪花。我妈跟我爸说,这孩子,怎么给你们老王家传宗接代哟!
事实证明我的观点不全是错的。李勇和谭咪结婚两年后离了婚。他们的婚姻离得十分突然,好像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,砸在儒学巷平静的水面上。我妈又说,这俩孩子,怎么那么糊涂,小丹丹可怎么办?丹丹是谭咪的闺女,才一周岁。李勇和谭咪离婚后,我妈催我找对象的次数明显减少。我妈有次往我碗里夹一块又大又肥的红烧肉,语重心长地交待我,找对象这事儿,跟生孩子不一样,急不得。
据说,谭咪婚前就有一个相好的,而且和谭咪仍有来往。
得承认,李勇不是一般的李勇。不久,刘梅上了李勇的床。李勇骄傲地对我说,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,两条腿的女人啊,大街上多的是。是啊,尽管两条腿的女人多,我还是知音难求。李勇不同,随手拈来,如囊中取物。
刘梅与李勇的战争,也是从丹丹那点火的。刘梅不能容忍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睡在他们的屋里。刘梅的态度十分坚决,要么要丹丹,要么要刘梅。这道简单的选择题,让李勇无所适从。
令人想不到的是,谭咪并没有跟上自己相好的。她的那个他,已经移情别恋了。所以,在李勇骑虎难下的时候,第一个想到的是谭咪。李勇劝谭咪,带上丹丹吧。谭咪当初一时头昏,现在冷静了,丹丹毕竟是自己的闺女啊。
在儒学巷,最忙的人,不用我说,也能猜出他是谁?李勇嘛,对极了!这小子现在真的最忙,他忙完刘梅忙丹丹,忙完丹丹忙谭咪,忙完谭咪再忙刘梅,周而复始,如一只永不停息的陀螺。忙里忙外,忙上忙下,忙左忙右。在李勇人生最忙的时期,我轻松找到了自己的幸福。我结婚,而且很快有了个大胖小子。
尽管李勇很忙,那一天我们还是坐到一个酒桌上。一个胡同光腚长大的,没有一点儿亲情是胡扯的。我说,我请客,喝两盅。
在酒精的作用下,李勇的脸红极了,像抹了一层颜色。鬓角的白发一根根的,历历可数。脸上爬满皱纹,如一张揉碎的废纸。我说,喝吧,哥,别考虑那么多。我和李勇同岁,他长我七天。我说,哥,你说得对,人就是动物,名副其实的低级动物,再高级也高级不到哪儿去。不过呢,动物跟动物还是有区别的。比如你我,我是一栖动物,你是两栖动物。
李勇听得一愣一愣的,端在手中的酒杯洒出雨点般的水珠儿。跟谁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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